负责对全市农业领域科技发展的调研,提出全市农业领域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措施;负责全市星火计划工作;负责农业与社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农村领域科技攻关、科研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项目;组织省、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建设;负责农业科技创业(孵化)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级星火计划项目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创建星火示范乡镇(村)和星火技术密集带;开展星火培训和农村科技人才培养;组织对涉及人口、资源与环境、医药卫生、居住与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攻关、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农业和社会发展的各类科技计划;完成年度计划项目的分析总结及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等方面的统计工作和文化大市(科技)建设工作;协调、组织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农村科技特派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和地方的防震减灾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制订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镇抗震防灾规划;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市级及其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标准;制订全市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计划,开展防震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