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刚刚公布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中获悉,我市第二批共7所省级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全部通过项目验收,被授予“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学校”称号。
据介绍,我省于2014年7月启动第二批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工作。经学校申报,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南浔中学、湖师附小、湖州四中、德清县雷甸镇初级中学、长兴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和安吉县孝丰镇中学7所学校被确认为第二批浙江省数字校园示范建设学校。
通过为期两年的示范建设工作后,经学校自评、设区市教育局初评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现场验收,这7所学校全部通过项目验收。至此,我市13所省级数字校园示范建设校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通过省级项目验收。